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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方位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公告(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公告》(教学司〔2024〕1号)、《北京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建议》(京招考委〔2024〕4号)和《北京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管方法(试行)>的公告》(京招考委〔2020〕6号)等文件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具体状况,稳妥做好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特拟定此工作策略。
1、组织管理及职责
(一)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方位负责我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和统筹,审定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策略及最后拟录起名字单。
(二)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工作小组,负责研究生招生过程中监督执纪,重点对各学院及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的复试录取工作(包含各学科复试工作)进行督查,包含对各学院现场复试组织推行、考生复试过程的督查等,可随时听取有关状况的汇报,负责对涉嫌违法违纪问题有关投诉的调查处置。
(三)各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拟定本学院复试细节并组织推行,指导和培训学科复试工作组和资格审察工作组;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考生的必要讲解和遗留问题处置。
2、复试工作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要紧组成部分,各学院要结实树立“水平第一”的意识和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充分发挥复试在人才选拔中的要紧用途,强化综合考查,规范工作步骤,优化管理,提升选拔水平。
(一)招生计划
各学院应严格根据学校下达的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进行录取(专项计划不能挪用),未经研究生院赞同,不能随便变动。
(二)复试分数线、复试比率及复试名单
复试分数线由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教育部划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需要自行确定。
各学科专业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复试比率一般高于120%,上线生源不足招生计划120%的,按实质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三)复试时间
具体时间各学院自行确定。
(四)复试方法和复试地址
各学院依据学科特征和专业需要,自主确定线上或线下复试方法。
(五)资格审察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管理软件(http://gmss.cup.edu.cn/logon)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选择“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栏目完成“复试确认(资格审察材料上传、交费)”、“意向导师选择”。资格审察材料的电子版(扫描版)需要如下:
1.准考证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
3.学籍学历证明(往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尚未毕业,但承诺在录取当年9月1近日可获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互联网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考办公室或互联网教育高校出具的有关证明)
4.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签字版)
5.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的学习成绩单
6.考试报名硕士研究生现实状况表现表
7.加分政策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证明材料(假如有)
8.学院需要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假如有)
依据教育部规定,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在线报名时按需要填报有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对于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不含单独考试)的第一志愿考生,须于3月22近日,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书面说明(手写签名)与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后,以考生的准考证号+名字+加分政策(照顾政策)名字作为邮件主题,同时发送至学院邮箱和研招办邮箱(sdyzb@cup.edu.cn),如有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调剂考生,参照上述实行;收到考生提交的材料后,我校将依据有关文件及名单进行核实。
备注:以上材料的纸质版要按学院规定的时间、方法提交(邮寄)至有关学院。
(六)复试主要内容及需要
依据选拔需要,复试主要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外语水平测试等,可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方法。
1.笔试
各学科要结合初试和复试考核目的的不同,在初试考察内容的基础上,科学设置考核内容,以保证初试和复试内容的相互衔接和补充,试题满分为100分。
2.面试
面试内容要重视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考核与培养潜力考核等。
(1)专业常识考核
(2)专业能力考核
①大学阶段学习状况及成绩;
②本学科专业理论常识和应用技能学会程度,借助所学理论发现、剖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进步动态的认知与在本专业范围进步的潜力;专业学位研究生愈加突出对专业常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大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③革新精神和革新能力。
(3)外语听力、口语水平考核
重点考查考生对外语入门知识的学会、表达能力。
(4)综合素质考核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如果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含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诚信等方面。各学院可采取导师与考生面议的方法,直接知道考生思想政治状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法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②充分借助《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考试报名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状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情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要紧内容和录取的要紧依据。
(5)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考试报名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加试
考试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需要学会,试题满分为100分,考试形式、考试时间参照“专业笔试”中的有关需要。考试报名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1)以同等学力身份考试报名的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两门与所考试报名专业有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内容不能与初试科目和复试科目中的专业常识相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跨专业考试报名的考生,须依据各学院需要加试两门与所考试报名专业有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名字及内容不能与初试科目和复试科目中的专业常识相同,具体形式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七)复试成绩的计算
1.复试成绩由笔试(假如有,100分)、面试(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100分)三部分组成。复试成绩按比率折合成百分制,计入总成绩。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以录取。
2.录取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录取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折合百分制后组成,初试成绩占50%—70%,复试成绩占30%—50%。
(八)其他
1.我校全日制工奥创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继续推行导师组招生,校级基地介绍和专业实践需要另行发布。拟录取考生须签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告知确认书”。
2.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相关需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方位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紧急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置。
3.招生学院觉得有必要时,可对有关考生第三复试。
3、调剂工作
详细需要及工作步骤见各学院调剂工作细节。
4、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1.凡没有进行资格审察或资格审察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没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外贸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就业考生,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签订协议,约定档案、户口、医保、就业派遣等事宜。
5、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规范和责任追究规范。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方位负责。要健全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置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信息公布规范。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细节及推行方法、复试名单、复试结果(包含复试成绩、复试排名、拟录起名字单)等信息应准时在研究生院主页和各学院官方网站显著地方公布。
(三)实行申诉和举报规范。在招生过程中对申诉和举报问题由有关部门负责接待和处置,并将复议结果告知考生。
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申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89733075,邮箱:sdyzb@cup.edu.cn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监督举报电话:89733105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2837456
(四)招生咨询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89733075,邮箱:sdyzb@cup.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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